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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青岛城阳律师失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有何区别

**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机密的劳动者签署的请求劳动者激进用人单位商业机密的协议。**协议应当以书面方式签署,普通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的内容和范围;
 
(2)**协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3)**协议的期限;
 
(4)违约义务。
 
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厉恪守本企业**制度,避免泄露企业技术机密,不得向别人泄露企业技术机密,非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不得运用该商业机密停止消费与运营活动,不得应用商业机密停止新的研讨和开发。
 
什么是竞业**协议?
 
竞业**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消费或者运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本人开业消费或者运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
 
**协议和竞业**有什么区别?
 
**协议和竞业**协议有如下区别:
 
1、**义务普通是法律的直接规则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否签署**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激进商业机密。而竞业**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定产生,没有商定的,无须承当竞业**义务。
 
2、**义务劳动者承当的义务仅限于**,并不**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义务不只仅**劳动者泄密,还**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担负重很多。
 
3、**义务普通期限较长,只需商业机密存在,劳动者的**义务就存在,而竞业**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越二年。
 
4、用人单位不用对劳动者的**义务支付**费,但必需对竞业**期限内的劳动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
 
5、用人单位能够与企业内部的一切员工签署**协议,但只能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义务的人员签署竞业**协议。